体 育 学 院
系、部负责人选聘方案
根据校党〔2017〕27号《太原理工大学院系(部、中心)机构设置及负责人选聘办法》有关精神执行并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岗位条件
(一)公共体育教学部主任、副主任各一名;
(二)体育教育系主任、副主任各一名;
(三)竞赛训练部主任一名。
1、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,勇于奉献,敢于担当,遵纪守法,作风民主,勤政廉洁,身心健康。
2、系、部主任来校三年以上且近三年考核合格及以上,副主任来校两年以上且近两年考核合格及以上。
3、体育教育系、公共体育教学部主任原则上应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,一般应是本学科带头人或具有潜力的学术、业务骨干;特殊情况或有一定管理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。
4、竞赛训练部主任原则上应有参赛、组织训练和竞赛经验。
5、副主任原则上应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,特殊情况或有一定管理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至讲师或博士。
6、基本能任满一个任期(4年)。
二、选任时间及程序
1、院党委制定选任实施方案,报组织部备案后公布。
2、7月9日-10日 个人申报。报名者填写《太原理工大学系(部、中心负责人自荐表)》,交学院党委。
3、7月11日 学院资格审查,并在学院一层公示栏公布符合条件人员名单。
4、7月12日 学院以系、部为单位民主推荐。
5、7月13日 学院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。
6、7月16日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人选。
附件: 太原理工大学系部干部自荐表(2017.02)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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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7月8日